国内地税业户登记(个体工商户登记)


时间规定:自领取营业执照或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的日起30天内办理
出示的资料:

1. 按要求填写《税务登记表》一式两份,并加盖公章或签章;
2.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(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)及复印件一份;
3. 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或业主)的居民身份证、护照(或户口簿、临时身份证;港、澳、台人士往来大陆通行证)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一份;
4. 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或业主)大一寸免冠照片两张;
5. 经营、业务场所证明(房产证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、宅基证、产权人证明等)及复印件一份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