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海校区健身室管理条例
一﹑开放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五,上午: 6 : 30~7 : 30 ;
下午 17 : 20~18 : 40 。
晚上: 9 : 00~10 : 00
双休日:上午 8 : 30~11 : 30 ;下午: 15 : 00~21 : 00 。 二﹑凡进入健身房者,必须出示学生证,并适当收费,方能出入。 三﹑场内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辅导﹑安排及指挥。 四﹑使用器材时必须小心爱护,不要使器械发出撞击声音;不得有任何损坏器械设施的行为;不得随便移动设备,否则交校区有关部门严肃处理。 五﹑室内注意文明卫生,禁止在室内吸烟﹑乱掉乱吐﹑大声喧哗,保持室内安静。 六﹑练习时不得赤膊躺在器械皮垫上,必要时请将衣物或毛巾垫在器械皮垫上。 七﹑室内互相尊重,礼貌待人,不得争抢练习器械。 八﹑一切未尽事宜,由学院体育工作部另行制定。 学院体育工作部 2004 年 12 月 |